从她们的对话中我才知道,原来沈茜是沈氏集团的总裁,身价百亿。
什么从小就没有妈妈,爸爸中风瘫痪,弟弟妹妹没钱读书全都是假的!
她这个骗子!
不等我消化这个信息又听见其中一个女人问,“对了,沈总,你跟杨晓青那个穷鬼还没有结束啊?”
“你都玩了两年了,该不会假戏真做,喜欢上了他吧?”
沈茜想也不想地反驳道,“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?像他那种浑身上下都透着穷酸味的男人,给我当佣人都嫌弃。”
一瞬间,我的心痛得千疮百孔。
我看着自己粗糙的双手,每天不是做家务,就是在外面打工,全身上下最贵的就是兜里的手机,还是二手的,几百块。
再看看抱着她的男明星,一身潮牌,皮肤白皙,很英俊。
跟我有着天壤之别。
所以,她才会觉得我连佣人都不如!
有人又问,“那你怎么还不跟他分手啊?”
沈茜嗤笑,“等我玩腻了就会踹了他。”
“你们都不知道他就是一个蠢货,我随口说了句想要条两千多的手链,他就说要攒钱给我买。”
“每天吃榨菜馒头,身上穿的都是从地摊货买的十几块钱的衣服,就连他发烧快四十度我都跟他说不用看医生吃药,忍一忍就能退烧,为了省钱,他就真的熬过去了。”
“他啊,就跟一条抹布似的,看起来又脏又臭,但平常没事可以用来擦一擦鞋。”
男明星捧腹大笑。
“这种货色的男人,你们就别侮辱沈总了。”
沈茜摸着男明星的脸,“当然,他连你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!”
她的声音刚落下,整个包厢里面的人都狂笑不止。
沈茜也笑了,眼底满满都是对我的轻蔑。
我的手按在胸口上面,痛到无法呼吸,有次我发烧快四十度,我实在是很难受想去医院看医生,她却说人都是有体抗力的,不用看医生吃药,忍一忍就退烧了。
我觉得有道,毕竟我还年轻,就听她的话硬生生熬过去了。
一个真正爱我的女朋友,又怎么会为了省钱,在我高烧不退的时候劝我不要去看医生呢。